1、2016年新能源车国补政策将出,退坡幅度大增
迟迟未出的2016年新能源车国补政策已于近日由四部委会签完毕,将在下周提交给国务院,预计将在12月上旬发布。
知情人士表示,新的国补政策将比此前的版本出现较大幅度的退坡(即每年补贴减少的幅度),部分车型的退坡幅度将达到60%。(消息来源:财新网)
2、厦门/宁德/龙岩三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发布
近日《厦门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龙岩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于近期发布。三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补贴标准如下:
(1)厦门市
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的购车地方财政补贴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规定的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补贴标准,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市场合理销售价格(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的销售价格)的70%(或参照省新规定执行)。地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待国家补贴清算完成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清算。
对新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备,按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给予补助;对新建的公用、专用换电设备,给予设备投资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标准不超过:直流换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换电设施300元/千瓦。
(2)宁德市
2016年省上下达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数为300辆标准车,奖补资金合计508万元,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元。国家、地方财政补助的总和不超过车辆市场合理销售价格的70%。
(3)龙岩市
龙岩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的购车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1.新能源客车:按照同期国家补助标准的40%配套补贴;
2.新能源乘用车:按照同期国家补助标准50%配套补贴;
3.新能源专用车:按照同期国家补助标准55%配套补贴。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3、6款燃料电池货车和客车破冰,第九批免税车型大爆发
2014年8月27日工信部第一批免税目录发布时,上榜的细分车型只有三种,即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和插电混合动力客车。如今,第九批免税目录囊括了8种车型,相对于第一批新增了5种细分车型,为纯电动货车、纯电动牵引车、插电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客车及燃料电池专用车。这五种车型入免税目录数量比较少,堪称“稀有”新能源车型。
可以说,第九批免税目录是车型种类爆发的一个批次。纯电动货车车型数量由寥寥几款增加到15款,纯电动牵引车有2款,插电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客车和燃料电池专用车则实现了零的突破。尤其是燃料电池商用车强力破冰,入选车型达6款,是本批目录的最大亮点。这些敢于创新的车企包括北汽福田、比亚迪、大运、东风、亚星客车、重汽王牌、青年客车、佛山飞驰以及江苏奥新新能源等。(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4、六大车企拟联手在欧洲建快充网络,初步目标400个350千瓦充电站
宝马、戴姆勒、福特,大众、奥迪和保时捷六大汽车制造商正计划联合在欧洲为电动汽车建立一个快速充电网络,最初目标是建立400个最高功率达350千瓦的充电站,计划的最终目标是在所有高速公路和主要街道旁都建立起电动汽车充电站。
这个350千瓦的充电器适用于任何品牌的电动汽车,而且比同类充电器的充电速度都快得多。参与这项计划的六大汽车制造商已经签署了一份备忘录,该充电网络将于明年正式开始投建。预计将于2020年建造完成。(来源:高工电动车)
5、金冠电气拟15亿元收购南京瑞能,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金冠电气昨晚发布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瑞能)100%的股份,交易对价150400万元。
金冠电气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制造与充电网络运营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金冠电气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快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在产业链上的延伸。
资料显示,南京瑞能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等等。(来源:高工电动车)
6、力信江苏总投资30亿元年产40亿瓦时动力电池项目奠基
11月29日,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次力信江苏)年产40亿瓦时锂动力电池项目在江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奠基。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力信江苏是中信产业基金旗下控股企业,于2016年6月8日在镇江新区设立。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来源:高工电动车)
7、富瑞特装:签订推广13500辆燃料电池商用车合作开发协议
富瑞特装(300228)17日晚公告,公司于11月17日与 PlugPowerINC(下称“PlugPower”)、国内某专用车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料电池物流车示范推广应用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三方依托各自的优势,拟在燃料电池物流汽车的示范推广应用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事宜。
根据协议,三方同意在燃料电池物流汽车的示范推广应用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目标在3年内完成13500辆燃料电池商用汽车的示范推广应用,其中2017年完成500辆。PlugPower INC为国际氢燃料电池界知名企业,拥有燃料电池的集成设计、加氢技术和设备以及在北美成功运营的经验。(来源:中国电池杂志-中国电池网)
8、NEL将建美国第一座光伏制氢厂
据国外网站报道:挪威Nel ASA公司之前公布了公司第三季度营收为2440万挪威克朗,这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50万挪威克朗。得益于营收的增加,Nel现在计划进入美国加州市场,公司已与一家美国著名的太阳能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建立一家合资公司在加州建设并运营美国第一个光伏制氢工厂。
Nel公司2016年虽然营收收入为2440万元,但是税前净收入(EBITDA)则为亏损1020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这一年内在新市场的投资以及为扩大生产进行的准备。目前公司的现金储备为22330万元,与2015年三季度持平。在2016年,加州能源署的Grant Funding Opportunity(GFO)资助扩大了一倍。能源署计划到2020年建成20座加氢站,其中的一半得到了资金支持。具体到2016年,将会有20座2017开工的加氢站得到支持。因此加州的氢能源市场在未来将继续增大,NEL新成立合资公司建立制氢工厂也是提前为今后的市场做好准备。
为确保公司成功进军加州市场,公司制定了直接与间接的市场策略。一方面,公司成了一个子公司Everfuel负责直接在加州的补贴申请,另一方面公司给其他GFO申请者提供领先的加氢站技术,目前已经得到确认会有几家公司采用这些技术。(来源:中国氢能源网)
9、新能源车送快递,五年内该市场或达2000亿元
日前,在2016年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上发布的《中国快递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简称《报告》)认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在快递用车市场的推广应用将提速。有业内人士甚至预测,未来五年中国新能源物流车市场规模将达2000亿元。
国内投用数量一年间翻6倍
目前,快递市场上的投递工具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小型面包车、电动三轮车等,低效率以及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等问题制约行业发展,甚至成为制约社会物资流通加速的障碍。虽然广州“限电令”拟对快递行业网开一面,但依旧治标不治本。
“解决这个问题,业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鼓励大家用智能快递柜;一种就是新能源物流车,一些城市实施后有了不错的效果。”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杨世忠说。
《报告》指出,我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前50位的城市中,有26个城市应用纯电动快递汽车,27个品牌的近3000辆纯电动物流车实际投入快递业运营,投用数量是2014年的6倍。而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新能源物流车产量为2768辆,同比增长111.3%。
每公里成本可降至一毛多
《报告》认为,随着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兴起、新能源汽车办证程序简化等利好因素不断出现,将加速新能源汽车在快递用车市场的推广应用。
据悉,目前国内13个省份、21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扶持新能源物流车的相关政策,地方补贴最高幅度与国家补贴相当,即1800元/kwh,最低补贴为纯电动货车1.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400元/kwh。
实际上,新能源物流车空间大、装货多,有利于提高时效,降低运营成本,有助于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来源:新快报)
10、汽车充电要先看天气预报?宝马推出数字收费服务
虽然电动汽车拥有大幅降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潜力,但电动汽车仍然可能使用燃煤电厂的电力充电,这也意味着电动汽车也不是完全使用清洁能源。为解决这一问题,宝马近日宣布推出 Digital Charging Service(数字收费服务),利用天气预报来制定一个更加合理的收费计划。
宝马表示,这项服务将不能将帮助车主节省费用,同时还能帮助拯救地球。 这项服务将基于车主的能源计划能制定一个收费计划。当电费价格最低时,系统将会自动为车辆充电。
另一项选择时是关于充分利用可替代能源。宝马旗下的i部门(idivision)将与“创新能源供应商”合作,率先在一些地区推出相关服务。当车主充电时选择使用可再生能源时,他们将为车主提供优惠。
如果车主拥有自己的太阳能电池板, Digital Charging Service将会实时关注天气预报,并能预测系统能产生的能量,同时基于这些数据来指定一项收费计划。宝马还将为宝马i3或宝马i8车主提供全新的充电墙盒,提供Wi-Fi支持。(来源:综合报道)
11、三元动力电池将解禁,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可申报目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宣贯会,会议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客车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新能源客车暂按《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车型,应同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内车型,应于2017年7月1日前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起,新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应同时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据了解,在《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中,对可充电储能系统有“蓄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和“可充电储能系统热失控扩展试验”等测试要求。
此次宣贯会指出,新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应同时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记者认为该条款表明,在通过热失控试验和热失控扩展试验测试的前提下,三元锂电池客车可申请推荐目录,这标志着三元电池在客车上的应用自2017年1月1日起解禁。(相关验测试方法及要求请查看《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今年1月底,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明确表示,出于对动力电池安全问题的考虑,目前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关于三元锂电池能否在客车上使用引发业内诸多争议,而今临近年尾,终于有了结论。
根据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宣贯会,记者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整车产品负总责。要从研发制造、运行监控、维护保养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确保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一致性。
具体要做好如下四方面工作:(一)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 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三) 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四) 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
(一)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客车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新能源客车暂按《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
①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车型,应同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内车型,应于2017年7月1日前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③2017年1月1日起,新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应同时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生产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技术保安全,大力开发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产品。要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把控零部件质量,并对零部件质量问题负责。要严格车辆出厂检测,确保生产一致性、整车质量安全。
(二)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
与用户充分沟通并签订保密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新生产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安全车载终端,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对整车及关键系统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管理。
①2017年1月1日起,企业监测平台建成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
②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
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内车型,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按GB/T 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将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地方平台。
企业平台应该设置与国家监测平台接口,接受国家监测平台的监管抽查,在接受到国家监测平台实时数据调用指令时,应当按指令要求将对应车辆的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国家监测平台。
(三)提高售后服务能力
生产企业要信守产品质保承诺,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售后安全运行档案制度,做好新能源汽车定期安全检查、保养等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动力电池、线束和连接器在内的高压系统的检查维护。
严格执行新版充电接口、通讯协议国家标准要求,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要满足新版充电接口和通讯协议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要提供免费改造升级服务,提高充电互通性和安全性。
(四)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
生产企业要会同运营企业、销售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抽样核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对发生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的产品,按照要求开展调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对存在设计缺陷的同类产品要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二、地方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
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启动调查机制。
具体要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一) 加强组织领导;(二) 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三) 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组,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组织生产、运营等企业对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等运行状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早期推广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二)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
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实时接收来自车辆生产企业转发的本辖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整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
地方监测平台应设置与国家监测平台接口,接受国家监测平台的监督抽查,在接到国家监测平台实时数据调用指令时,应当按指令要求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监测平台。
地方监测平台建设参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国家标准,不得在国家标准之外随意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同时应当做好地方监测平台数据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注:①地方监测平台要求企业发送的数据信息范围,不应超过GB/T 32960.3的要求,避免各地要求不一致,增加整车企业开发应对难度和成本。
②公告服务领域:公交、环外、出租、物流等。
(三)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制定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方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宣贯。
发生起火等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组织专家和相关企业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结果要及时上报行业协会成立专家组、工信部装备司并主动公开。
三、行业组织要发挥支持和自律作用
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水平。
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完成评价报告;根据需要推荐、组建专家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
行业学会要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设计水平和用户科学合理使用知识。
标准化机构要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研究力度,加快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安全标准宣贯和应用评估。
工信部将加强监督和抽查
记者了解到,工信部将根据《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对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就企业监测平台、地方监测平台、生产一致性及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监督。
对未按要求建立检测平台、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生产企业或检测机构,将给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处罚。(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以上图文均转自互联网。